「娘!我心悦春禾!这辈子除了她,我谁也不要!我一定要娶她进门!」
我那唯一的宝贝嫡子凌修远,一脚踹开书房的门,跪在我面前,声嘶力竭地宣告他的爱情。
我抬起眼皮,慢悠悠地吹了吹滚烫的茶水浮沫。
「嗯,那就娶。」
「娘,春禾就算只是个伺候我的丫鬟,可情爱这东西,哪分什么高低贵贱,您不能……啊?」凌修远准备好的一肚子大道理,瞬间卡在了喉咙里。他猛地抬头,一张俊俏的脸写满了匪夷所思。
「我说,你想娶,便娶就是了,我没意见。」
我把茶盏搁在紫檀木的桌上,发出「嗒」的一声轻响。他又听见了一遍,但脸上的表情,比见了鬼还惊恐。
「娘?」
「哎,」我站起身,居高临下地看着他,脸上甚至扯出一个微笑,「娘也想明白了,我儿修远如今已是男子汉,有自己的主意了,是该自己程的时候了。」
此刻的凌修远,脸上还带着少年人的稚气,不似上辈子那般,为了一个女人,能指着我这个亲娘的鼻子骂「老虔婆」。
但,这又有什么分别呢?
「修远,往后,你自个儿的事,自个儿定吧。」
他张着嘴,傻愣愣地看着我,半晌说不出一句话,最后浑浑噩噩地被下人请了出去。
他走后,我这院子里静得可怕。想必下人们都以为我气得狠了,一个个连呼吸都放轻了。
「夫人,大少爷还年轻,不懂事,被那狐媚子迷了心窍。等过个几年,他就能明白您的苦心了。」
秋月是我从娘家带来的陪嫁丫鬟,今年也快四十了。从我十六岁嫁入凌家,她就跟在我身边,整整二十四年。
上辈子,也是她,在我被禁足于佛堂,病得快死的时候,偷偷给我送吃的,结果被发现,活活打断了一条腿。
「秋月,」我轻声问,「你觉得,修远会为了一个丫鬟,与我这个亲娘反目吗?」
她赶紧上前一步,关好门,压低了声音劝我:「夫人您说的什么胡话!大少爷是您的亲骨肉,您当年生他,那可是九死一生,从鬼门关爬回来的。他怎会不孝?」
「哦?你当真觉得他不会?」
「那是自然!」秋月答得斩钉截截。她以为我还在气头上,又放柔了声音,「您呐,放宽心。谁家少年郎不犯点糊涂?大少爷这就是一时新鲜,被那丫头片子的柔弱样儿给骗了。等那股劲儿过去,就好了。」
我扯了扯嘴角,笑里带着说不尽的凉意,摇了摇头。
秋月还想再劝,账房的钱管家已经急匆匆地跑了进来,连通传都忘了。
「夫人,夫人不好了!前几日老爷带回府的那个叫锦书的姑娘,方才……方才去库房,把前月宫里赏下来的那对龙凤玉佩给拿走了!」
凌家如今是杭州首富,与知府大人多有生意往来。这对龙凤玉佩,正是知府夫人投我所好,特意寻来送我们夫妻的,寓意琴瑟和鸣。
锦书一个无名无分的丫头,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拿走,这无疑是在指着鼻子,挑衅我这个凌家正正经经的大夫人。
那我必是要去捉贼的。
上辈子,我也的确是这么做的。
当时我刚跟凌修远吵完,正在气头上,听闻此事更是怒火攻心,直接带了一众家丁气势汹汹地冲到锦书的院子。
结果呢?
结果我看到的,是我的好夫君凌绍宗,正亲手把那玉佩挂在锦书的腰间,两人相视而笑,柔情蜜意。显然,东西是凌绍宗默许她去拿的。
我所谓的「捉贼」,当着满院子下人的面,成了一出天大的笑话。
此刻,看着钱管家气得发抖的脸,我反而笑了。
「无妨,一对玉佩罢了,她喜欢,就给她吧。」
钱管家和秋月都愣住了。
我打开妆台最下层的一个暗格,从里面取出一个古朴的锦盒。
「你把这对鸳鸯玉镯,也一并送过去。」
看着锦盒里那对通体翠绿、水头极好的玉镯,秋月脸色都变了,不安地拉住我的袖子:「夫人,您可别置气啊!」
「这对镯子……这可是老夫人临终前……」
「我记得婆母临终前说过,夫妻同心,其利断金。」我的声音平淡无波,像是在说别人的事。
我抬眼,看着钱管家,一字一句地吩咐:
「那位锦书姑娘,年轻貌美,才情出众,很得我们家老爷的喜爱。他们二人虽无夫妻之名,却有夫妻之实。既然如此,这对本该由凌家媳妇代代相传的鸳鸯镯,便赠予锦书姑娘,全了他们的情分吧。」
「夫人!」秋月和钱管家都吓得白了脸,异口同声地喊出来。
我将那沉甸甸的锦盒塞到钱管家手里。
「钱管家,你亲自去送。」
「记着,一定要当着老爷和锦书姑娘的面,把我方才说的话,一字不差地,清清楚楚地,传达给他们二位听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