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周前我放学路上,被混混堵在巷子里。
是沈岁宁的爸爸以命救了我。
事后由于没有监控,那些混混居然反咬一口说是沈叔叔欺负他们,他们只是正当防卫。
而我这个受害者,是唯一的证人。
偏偏我在开庭当天心脏病发,被送进了抢救室。
最终,由于我这个受害者没出庭作证,那些混混最终被判防卫过当,居然只用进少管所三年。
他们说得没有错,是我害死了沈叔叔。
我红着眼,却只能吐出一句:“对不起……”
上课铃声响起。
沈岁宁提着书包,绕开我回到最后一排座位坐下。
一整个上午,没有一个人跟我讲话。
直到中午,我来到食堂打饭。
这是我第一次自己来打饭。
从小到大,都是沈岁宁抢着替我打饭的。
沈岁宁从前总是说:“顾沉屿,你这小身板,别被挤成肉饼了!有姐在,就不会没你饭吃!”
因为我从小身体不好,所以沈岁宁总是很照顾我。
她总说我是个病秧子,一副死样,大概也没想过我真的活不过17岁吧。
恍神间,外面忽地传来同学的惊呼。
“快!快去喊老师!”
“1班的沈岁宁疯了!她逃课去练了跆拳道之后就找校外混混打架,打完这批人就找下一批,都要打出人命了!”
一听见这话。
我神色一惊,头也不回往外跑了出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