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家后,我找到了一把小刀,试了试,它还足够锋利,跟小时候第一次拿到它时一样。
这把小刀,是十七岁的胡玥送我的礼物。
当年,因为父亲的死,胡玥恨透了我,她总说父亲是我害死的。
因此,获得她好感度的过程尤为艰难。
那时候,她喜欢芭比娃娃,我用攒下来的早餐钱给她买娃娃。
她抓花了前桌女生的脸,我告诉老师和父母都是我干的。
我们上了高中,我替她给她喜欢的男孩写情书,男孩渣了她,为了帮他出气,我打了那个男孩一顿。
十七岁那年的暑假,她送了我这把小刀。
那个盛夏的夜晚,系统告诉我,胡玥的好感度即将到达百分百。
就在我为即将成功而雀跃时,江云出现了,十七年的的努力在顷刻间化为泡沫。
回忆一幕幕闪过,每个曾经都好似在嘲笑我的愚蠢和天真。
为了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,我写了一封遗书,告诉所有人我自杀了。
割开手腕,鲜血开始不停的往外冒。
呼吸渐渐的弱了下来,浑身都没了力气。
我只觉眼皮好重,重的我睁不开眼睛。
我笑着,我终于要离开了。
终于要离开这个所有人都厌恶我的世界了。
她们的眼里,从来都只有江云,而我,或许就不该出现。
更不该做那些无用的努力。
配角就要有配角的自觉。
在闭上眼睛的前一刻,我听到了一道暴怒的女声。
再睁眼时,我不在阴曹地府,而是在医院的病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