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珞余晨

珞余晨小说

珞余晨

来源:网络 作者:侠名 主角:珞余晨 分类:都市 时间:2023-10-26 10:01:03

珞余晨是一部非常精彩的都市小说。这本书的作者是侠名,主人公叫珞余晨,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家里的灯突然黑了。我掏出手机准备交电费,却发现余额还有三百多,心里开始有点慌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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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的鹿城大雪茫茫。

女子监牢的铁门嘎吱一声从里面打开,姜颖穿着单薄的衣服走出来。

四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撑伞等在狱门口,冷冽憎恨的眼神齐齐扫在她身上。

五年了,看到这四个曾与自己最亲密的人,姜颖下意识心底一寒。

他们四个……

一个是她的未婚夫;

一个是她的亲哥哥;

一个是她的竹马;

一个是对她倾慕已久的追求者;

曾经,他们都曾把姜颖捧在掌心里疼爱。

如今,也是他们联手将她推向了地狱。

因为,她“害死”了他们共同爱着的女人,宋卿。

在宋卿还没出现前,姜颖是众星捧月的公主,可宋卿出现后,所有人都爱上了她。

五年前,宋卿跳楼身亡,他们认定姜颖是罪魁祸首,联手将她送进了牢狱。

在他们的关照下,这五年的牢狱生活,让她废了手,断了腿,毁了容,鹿城最骄傲的玫瑰陨落,被踩进泥底,再也回不到高贵的枝头。

再次见到他们,她的第一反应就是逃!

可下一秒,却立马被手快的保镖齐齐擒住。

她被毫无尊严的按在雪地里,无边的恐惧中,眼睁睁看着这四个男人撑着伞朝她走来,居高临下的站在她面前,皮鞋狠狠踩上她的手骨。

“姜颖,你跑什么?嗯?”

“当年你入狱那天,我们就告诉过你,五年牢狱不过是开胃菜,你的地狱,才刚刚开始。

姜颖浑身发抖,她隐隐听到自己骨头断裂的声音,但她不敢喊疼,因为此刻,她满脑子都只有一句话……

她的地狱,开始了!

出狱第一天。

最先带走姜颖的是曾经与她相爱无比的未婚夫,陆致行。

“把她带上车。

陆致行冷声吩咐,几个保镖立刻把姜颖压上了车。

姜颖惨淡的脸看向副驾上曾无数次抱着她吻着她说爱她的陆致行,如今,她见他只剩恐惧。

汽车一路疾驰,来到市中心。

车子停下后,姜颖被拖下车,一个木牌被扔在她眼前。

看到上面写着的“我是杀人犯”几个字,姜颖浑身一颤。

“挂着它,每路过一个行人,就磕头忏悔自己的罪行!”

“知道应该怎么忏悔吗?”他一字一句,眸中全是恨意,“你是个杀人犯,是你害死了卿卿,你罪该万死!”

姜颖双眼通红的看着眼前的男人。

他曾在零下10℃的天气抱着玫瑰花,颤着手向她求婚,

也曾在宋卿跳楼后,掐着她的脖子问死的为什么不是你。

他早就,不是从前的陆致行了啊。

姜颖惨然一笑,知道如果自己不跪,他是不会放过自己的。

她不能惹怒他们。

因为……她如今还有一个软肋。

姜颖麻木的挂上牌子,在市中心人流量最大的广场,不顾众人的异样,闭上双眼,噗通一声跪了下来!

有路人从她跟前路过。

姜颖一边磕头,一边麻木的开口:“我是个杀人犯,是我害死了宋卿,我罪该万死!”

无数人用震惊鄙夷的目光看她,姜颖恍若未觉。

五年牢狱生涯,早就磨光了她的自尊。

她一下又一下的磕着头。

他把她带到这儿,已是对她最大的羞辱。

曾经,陆致行就是在这里向她告的白。

他在广场上铺满玫瑰,在空中为她升起数千个粉红气球,在全城人的目光下宣泄对她的爱意。

他们在这里相爱,在这里接吻,他低沉而又郑重的话语落入她的耳畔,“颖颖,我会爱你一辈子。

可如今,他逼她在这里跪下磕头,为宋卿赎罪。

“我是个杀人犯,是我害死了宋卿,我罪该万死!”

“我是个杀人犯,是我害死了宋卿,我罪该万死!”

“我是个杀人犯,是我害死了宋卿,我罪该万死!”

不知磕了多少次,从早磕到晚,她的额头早已鲜血淋漓,不知是血水还是泪水,模糊了她的双眼。

不远处,陆致行就坐在车内静静地看着她。

看着如今卑微到尘埃里的姜颖,又想到宋卿惨死的画面,他眸色渐渐冷冽。

几秒后,陆致行收回目光。

“派人看着,让她在这里忏悔一天一夜。

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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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开手电筒,摸索着找到开关,但灯并没有重新亮起。

这时,离我不远处的椅子发出与地面摩擦的声音,使我寒毛直竖。

“谁?!”我颤抖着声音,用光照向椅子,在看到并没有人的时候,我终于控制不住地尖叫起来。

“行了,别嚎了。

”一道声音钻入我的耳朵。

低沉,磁性,以及不耐烦。

“你......你是谁?”我已经夹杂着一些哭腔。

“我叫珞。

”“珞?骗人的吧。

”我用手电四处晃了晃,“你是人是鬼?为什么我看不见你?”“没骗你,我是鬼,你当然看不见我。

”珞的声音带了笑意。

“那为什么我能听见你的声音?”“因为我想让你听到,所以你才能听见。

”“为什么......”“好了。

”珞打断我,“你怎么这么多为什么?”还不是没经历过这些。

“你能不能先把灯打开,我,我有点怕黑。

”我小心翼翼地央求道。

“你是傻子吗?你家保险丝烧断了,又不是我不让它亮的,我可不干吓唬小姑娘的事。

”“......”见我沉默,珞顿了下,问道:“你不会连保险丝也不会换吧?”我点点头,又怕太黑了他看不到,便“嗯”了声。

“笨死了。

开门,去找邻居帮忙,这个总会吧?”珞满是嫌弃道。

我犹豫着没有动。

“愣着干嘛?等它自愈啊?”“我社恐。

”“......”珞无语凝噎了下,“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?”“我平时的工作也不需要接触别人。

”确实如此。

我叫余晨,是个网络写手。

日常联系的人除了父母,编辑,就是我的几个铁粉。

“附近有五金店吗?”珞叹了口气,问道。

“好像有。

”我不太确定,毕竟我天天坐在电脑前,基本不出门。

“拿上手机,下楼,去买保险丝,别忘了带钥匙。

”“然后呢?”“买回来再说。

”我认命地抱着手机,趿着拖鞋去找五金店了。

外面已经黑了,路灯不算亮,但也能看清路。

幸亏是夏天,小区门口总会有一群人坐着聊天,我也没有太害怕。

在走了二十分钟左右,我看到了目的地。

回家的路上,我突然想到刚才遭遇的种种,止住了脚步。

我在干什么?我居然听一只鬼的话?我疯了么?当我犹豫要不要报警的时候,内心有一个声音阻止了我:报警之后呢?说家里有鬼?警察肯定会果断挂了电话,认为我是神经病。

经过反复的思想挣扎,我叹了口气,打开了房门。

“回来了?我还以为你走丢了呢。

”珞阴阳怪气道。

“没有,只是路有点远,我也不知道要买什么样的而已。

”“行了,打开手电,找到电闸,然后......”在珞的指导下,我成功换好了保险丝,家里又重新亮了起来。

“嚯,这是你家吗?”珞爆发出了笑声,“这真的不是狗窝吗?”“不许笑。

”我有些不悦,“我一直都是独居,反正也没人来,我爱住成什么样就住成什么样。

”“好好好。

”在我的抗议下,珞勉强收了笑。

我靠在沙发上,想了想,开口:“你是怎么死的?”“自杀。

”“那你......”“理由是活着没意思,你可以换个别的话题。

”“哦。

”我点点头,“你为什么不去投胎,而要来我家呢?”“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不能投胎,至于你家,我是随便转悠,正好到了你这儿而已。

”“我是不是得一直对着空气说话,有没有办法让我看到你?”“有,关了灯,用照相机对着我拍照,就可以看到了。

”“你为什么知道这么多?”我有些疑惑。

“电影里都这么演的啊。

”“......”我翻了个白眼,“你什么时候离开我家?”“怎么,这就过河拆桥啊?”“我要睡觉了,总不能让你这么一个男人......鬼留在家里吧?那我多没安全感。

”“你要什么没什么,我也懒得看。

”珞不屑道。

我沉默着,表达我不想让他继续待在我家的决心。

“成,我走,您安心睡觉。

”珞无奈地同意了。

等了一会儿,四周十分安静。

“珞?”我试探性地喊了几声,还是没有一点动静,确定他已经走了后,我松了口气,重新躺回床上。

他应该不会再来了。

这一切只是一场梦。

好好睡一觉,明早醒来把一切都忘了。

我在心里想着。

当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,洒在我脸上时,我睁开了眼。

我梦到珞了。

在梦境里,他叫严珞。

是一个阳光帅气,有着一对酒窝,学习成绩很好的男生。

我数学不好,他会辅导我。

喜欢托着脑袋看我。

喜欢用笔敲我头,说我笨。

会每天早上给我带一杯牛奶,会在天冷的时候把外套给我穿,会在我生病的时候照顾我,会在我伤心的时候安慰我,会在我受欺负的时候替我出头,会在别人给我递情书的时候说我是他女朋友。

就这样,一直持续了四年。

一切的一切,都非常真实。

真实的不像在做梦。

于是我醒来之后,给我妈打了个电话。

我想知道,是否真的有有这么个人存在。

可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。

我兴致缺缺地挂了电话,看着窗外发呆。

“想什么呢?”我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。

“干嘛啊,老是一惊一乍的。

”“谁让你不打招呼就进我家的?”我听出是珞的声音,嘟囔道。

“我能敲门吗?你开门没人不是更奇怪?”说的也是。

“你怎么又来了?鬼不是不能见阳光吗?”“所以我在暗处啊。

”“等下,你不会一整晚都没走吧?”我似是想到了什么,问道。

“怎么可能?”珞极快地反驳道。

心虚了。

我想到自己从小就不雅观的睡姿,有些害羞,也有丢人。

“对了,你生前也叫珞吗?”我岔开话题,借此掩饰内心的尴尬。

“嗯。

”“现在很少有人叫一个字的名字吧?”“珞是名,我姓严。

”严珞。

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梦境。

可我拼命回忆,却丝毫没有关于严珞的印象。

我的世界里,从来没有这么一个人出现过。

除了昨晚的梦。

“怎么了?”珞看我神色不对,问道,“不舒服?”“没有。

”我摇头,“你大学在哪读的?”“忘了。

”珞的语气自然,毫不在乎。

我抿唇,没有再问。

从此以后,我好像习惯了珞的存在。

当我无聊的时候就会叫他,而他也随时随地都在。

我越发地喜欢宅在家里。

因为可以与珞相处、交谈。

他会无条件地纵容我,虽然经常骂我笨。

可我并不讨厌,反而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。

我以为,我余生都是这么过的时候。

一个女人找上门来了。